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召开
作者:陈嘉楠 来源: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访问:1298 日期: 2020-11-02

       近日,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在京组织召开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情况,总结山东省岚山“大会战”试点工作,听取沿海各省(区、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推进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据悉,今年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全面部署了2020年至2022年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旨在全面掌握我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薄弱环节,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截至目前,针对普查工作内容,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组织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等相关单位编制了《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制定了海洋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普查相关11项标准规范,涉及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啸、海平面上升5个灾种,聚焦海岸防护工程、渔船渔港、海水养殖区、滨海旅游区等主要承灾体;开展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普查试点“大会战”,完成了其所辖40公里岸线地区的海洋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和成果集成工作;完成第一轮国家层面海洋灾害普查技术培训,涵盖海洋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和风险评估区划的技术规范、普查信息系统建设及使用、岚山试点“大会战”经验分享等内容,全国沿海地区承担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各级负责人和技术人员370余人通过线上形式参加;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普查信息系统和数据平台建设,形成行业内逐级纵向分发、汇交、审核和到普查办的横向汇集、审核机制,各沿海省(区、市)也已陆续启动普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此次普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把握海洋灾害风险普查的特点和要求,完成好致灾调查评估、重点隐患调查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普查各项任务,做好方案编制、标准修订、技术培训、质控核查、系统开发等各项工作,落实责任主体、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撑,确保试点任务和全面普查的顺利完成。工作的整体实施将摸清全国海洋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海洋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信息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