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发布《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八项行动》
作者: 来源: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 访问:232 日期: 2024-09-28

9月26日,在海上丝路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工作交流会议上,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发布《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八项行动(简称“八项行动”)》。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新春、海南省海洋厅厅长李东屿、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任石绥祥、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主任张海峰、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夏俊、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主任许国栋、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邓磊现场宣读“八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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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行动”原文如下:

一、支持开展海洋空间规划合作。开展“推行海洋空间规划,助力蓝色经济发展”海上丝路项目合作,基于生态系统理念编制共建“一带一路”沿海国家海洋空间规划,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洋自然资源,促进海洋经济和沿海城镇与社区均衡发展,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海洋目标。

二、支持开展海洋可持续发展评估合作。发挥海洋空间规划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海岸带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实验室作用,合作开展共建“一带一路”沿海国家海岸带自然生产力、城镇建设、岸线利用、产业布局、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研究,联合发布《“海丝”沿线国家海岸带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数报告》,促进海岸带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支持开展海洋能力建设合作。开展双边、多边海洋能力建设合作项目,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海洋青年专家学者来华参加海洋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观测监测、综合管理等培训、研修活动,资助来华做访问学者或攻读博士学位,促进各国海洋管理者与科技创新人才成长。

四、支持开展海洋灾害研究合作。开展珊瑚礁白化、海水酸化、海水富营养化、生态系统退化、台风和风暴潮预警等合作研究;开展小岛屿国家海平面观测设施建设、专业人员培养、应对措施研究等合作,发布《气候变化下小岛屿国家海平面上升状况报告》,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提升沿海地区韧性。

五、支持开展海洋国际交流合作。联合举办“海洋空间规划国际合作联盟大会”“海洋空间规划与蓝色经济发展交流会”“联合国海洋发展大会“一带一路”海洋边会”等国际活动,推动科学界、产业界和政策部门间的对话交流,促进各国交流互鉴、增进互信,提升海洋国际合作水平,为全球海洋治理献计献策。

六、支持开展海洋公共产品研究合作。联合开展海洋法律、规划、政策、技术规范等研究,开展海洋区位、资源、劳动力等比较优势研究,开展共建“一带一路”沿海国家蓝色经济发展与中国发展对接研究,开展联合国“海洋十年”行动项目合作等,推动研究成果开放共享,为增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公共产品支持。

七、支持开展蓝色经济发展招商合作。联合编制合作国家蓝色经济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方案,搭建中国相关企业和各国相关企业发布招商引资信息沟通的桥梁;支持中国企业到相关国家考察、洽谈、投资兴业,促进共建“一带一路”沿海国家蓝色经济快速发展。

八、支持开展海上丝路网络平台建设合作。在海上丝路综合业务平台基础上,联合打造海上丝路网络服务平台,跟踪项目进展、增进互动交流、展示合作成效、推广成功经验,推动海洋合作不断走深走实,行稳致远,不断增强合作国家海洋发展实践的国际显示度和影响力。